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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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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 |文章来源:央视公益传播

中央电视台【“国家品牌计划”第一季】合作制作机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1月30日13时)

一、招标项目

为落实中央电视台推出的“国家品牌计划”成果,助力中国企业提升品牌形象。2017年,中央电视台特在CCTV-1三个时段和央视新媒体隆重推出系列品牌故事短片--“国家品牌计划”第一季。

初定25集,每集3分钟,全年播出,风雨无阻!

为挖掘精彩品牌故事,制作高品质视频短片,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现向全社会公开招标,寻找专业内容制作机构,共同合作完成“国家品牌计划”第一季的全部短片。

二、招标机构资质要求

(一)具有丰富的纪录片、专题片、广告片制作经验,有相关项目成果呈现,播出有记录可查;

(二)了解中国经济发展,了解品牌经营之道,对企业品牌营销有一定观察和思考;

(三)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编导和专业前后期设备,有强烈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

(四)不具有广告代理资格,不实施影响拍摄制作的其他商业活动;

(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一般纳税人发票。

三、招标内容要求

(一)项目执行期拟从2016年12月起至2017年12月止;

(二)项目执行期间必须配合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做好【“国家品牌计划”第一季】所有短片的策划、拍摄、文案、编辑、修改等工作,并直到顺利播出;

(三)双方一旦牵手合作,服务承包机构必须能组成一个包括3-5名专业资深编导的创作团队,常年、专门对口服务发包方,并能够做到及时沟通、随时出动。项目不得转包。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机构不得随意更换主创人员;

(四)参与招标的单位需要拿出一个初步的创作方案,包括内容创意、表现形式、如何实现等等,并对播出效果有比较科学的预估。

四、招标文件的提交

报名并符合招标资格的单位需要在11月30日中午13点前提交招标方案以及报价单。参与招标的单位需要对报价单打印加盖公章后密封,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

招标方案电子版请提交至电子邮箱:

mayongjun@vip.sina.com

纸质文字以及报价表请到达:

中央电视台新址南门交付

项目负责人:

马永俊 (电话:010-85067498,

13801154106,13031082276)

鲍春晓 18519128825

五、最终执行单位选定

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将尽快召开招标会议。对参与招标的方案进行评估后,最终筛选出至少两家符合要求的合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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