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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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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网

《广播电视法》制定工作计划今年启动

3月2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总结2017年立法工作进展的同时,还公布了2018年工作打算,其中包括启动《广播电视法》制定工作。

《报告》强调,随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改革、发展、管理、服务创造了良好条件,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是近年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加快改革发展以及互联网技术的迅速突破,许多法律法规需要制修订,部分立法修法事项与发展不相适应,存在滞后现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律法规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此外,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另外,人员队伍法治意识不强,运用法律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管理模式需进一步探索,依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需进一步完善等。

为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报告》提出,今年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领域法律规范体系,如启动《广播电视法》制定工作,建立广播电视领域基本法。此外,今年还将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年内出台,积极推进改革措施制度化法治化;有效开展国际交流工作,扩大中国法治国际传播影响力感召力;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快形成组织有力、机制健全的法治保障体系等方面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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