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5-18|
分享到:
|1543 |文章来源:中国网信网、刺猬公社等

网信办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今日头条”榜上无名!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续办。

《规定》明确,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地方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
《规定》实施以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组织开展了许可审批相关工作。截至2018年4月30日,经各级网信部门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304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312个,应用程序233个,论坛77个,博客20个,微博客3个,公众账号911个,即时通信工具1个,网络直播7个,其他6个,共计1570个服务项

日前,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第二类“其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中,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12家,包括新浪网、网易、搜狐网的知名门户;应用程序11家,包括网易新闻、搜狐新闻、一点资讯、腾讯新闻等,今日头条并不在内;网络直播则暂无相关许可信息。

而近日,今日头条slogan由原来的“你关心的 才是头条”换成了“信息创造价值”。

官方的解释是:今日头条致力于连接人与信息,我们觉得,在促进信息的高效、精准传播中,应该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这是我们提出“信息创造价值”的原因所在。今日头条作为信息分发平台,将一如既往致力于传播有价值的信息,并通过连接人与信息来创造新的价值。

头条公关总监杨继斌还在悟空问答中进一步解释,要点有3点:

1、新slogan强调得是价值导向。它表明今日头条要在信息传播中承担更多责任和义务。

2、从“用户至上”到“用户价值至上”;“用户”这个硬核其实没有变化。

3、新slogan背后会有一系列的实际举措,来落实和支撑“信息创造价值”。

这次slogan的变更,是对“算法有没有价值观”这个说法的反省与纠正。平台要做的,是树立规则,通过技术干预,尽可能打造一个开放且相对平等、健康的舆论场。头条的新slogan,信息创造价值,应该会成为更多内容平台、社交媒体平台的共识。

希望今日头条能够在近来一系列负面事件中吸取教训,拿出真正对得起新slogan的行动。

文章评论

请输入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