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下称高铁传媒)在各地火车站的独家广告经营权可能保不住了。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称中铁总)旗下各路局先后向其发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各地铁路局与高铁传媒签订的一系列合作协议均属无效。
太原铁路局于2015年1月最早开始行动。案件经过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一审、北京市二中院二审和北京市高院再审,已于2016年6月底定案。据相关司法文书显示:法院认为,丁书苗是高铁传媒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她与他人恶意串通,侵害国家利益,相关商业合同当属无效。高铁传媒与太原铁路局的合作就此中止。
高铁传媒是博宥投资管理集团(下称博宥投资)旗下的重要资产,博宥投资老板丁书苗与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关系密切。在刘志军主政铁道部(中铁总前身)期间,高铁传媒在铁路系统广泛掘金,全国各大高铁火车站的大型LED显示屏均由其运营。高铁传媒还完全垄断了新建高铁站LED显示屏的广告代理。
以太原铁路局为例,其下属的太原晋太广告有限公司(下称太原晋太)是车站广告资源业主。在2010年10月,太原晋太与高铁传媒签订协议,太原晋太将太原南站所有广告位20年的独家广告经营权授予高铁传媒。太原晋太与高铁传媒以2:8的比例分享利润。接近太原铁路局的人士称,这份协议是高铁传媒利用特殊关系,违反企业决策程序,强迫太原晋太签订的。
刘志军2011年2月落马后,高铁传媒的生意没有立即结束。现在终于到了要把“蛋糕”吐出来的时候。知情人士表示,目前起诉高铁传媒的有太原、成都、南昌、福州、上海、西安6家铁路局。其他5家铁路局的诉讼要求和理由与太原铁路局基本一致,案件同样由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受理。上述案件尽管还在审理中,但太原晋太胜诉,预示着其他案件极有可能出现同样的结果。
铁路广告是铁路局多种经营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广告资源包括车站大屏幕广告、灯箱广告、车上刊物、座套广告等。和铁路系统其他产品一样,外人要想打入这个市场并不容易。高铁传媒成立于2008年,通过丁书苗的运作开疆拓土。
2013年7月,刘志军一审获刑,罪名包括受贿和涉滥用职权两项。案情显示:铁道部在世界高铁大会收取赞助费1.25亿元,刘志军擅自决定转入高铁传媒,高铁传媒后将该款用于与高铁大会无关事项。
事实上,刘志军和丁书苗的合伙生意还包括高铁轮对项目。丁书苗旗下的智波交通运输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智波)曾是中国惟一一家高铁轮对生产商、智奇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智奇)的控股股东。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丁书苗获得垄断地位。
2014年12月,丁书苗因行贿和非法经营罪获刑20年她的轮对生意被先期“清算”。2016年7月,智波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丁书苗控制的中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是智波的股东,取而代之的是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总的直属企业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