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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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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文章来源:网络

广电总局推出新举措:试点实行电视剧中插广告,每集不长于30s

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举行了面向行业的视频通气会,各地方广电局、广电集团、重点制片公司负责人参会。会上主管部门对“广电21条”进行了进一步解释。

 

“广电21条”强调,要多措并举加强内容建设,增加优质广电视听内容供给。实施“内容焕新计划”,加强内容创新;中插广告不再禁止,试点实行电视剧中插广告政策,经总局批准后,电视台可实施每集电视剧中间插入一次不长于30秒的剧情或商业广告;改进电视剧集数和季播剧播出间隔时长等管理政策;改进电视剧内容审查工作,优化机制、提高效率;加强超高清节目制作播出宣传推介;加强纪录片、动画片精品创作;鼓励支持优秀微短剧进入电视播出;推动优秀境外节目引进播出等。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加强节目版权保护。

总局相关人士解读,过去40集的封顶要求是为了避免注水剧,接下来将根据剧目题材、内容和实际需要,不再简单限制。但在备案公示中,总集数一般还是不能超过40集。如果确实需要超过40集,总局将邀请相关人士进行审核,防止注水剧,严格把关。

此次的若干举措中还明确提到,季播剧不再严格限制一年的播出时间。也就是说,像此前杨紫、李现等主演的《国色芳华》系列,张晚意、杨紫等主演的《长相思》系列,不用间隔一年播出。

2020年以来,总局便多次提倡电视剧制作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的创作。2023年8月,更是再次提出防止剧集采用拆分成上下部、拍摄多季等方式规避集数要求。据悉,2017年以来,备案电视剧平均集数呈下降趋势,从2017年的平均集数39.8集,已下降至2024年的平均集数28.8集。

此外,对于广受关注的古装剧播出数量,此次通气会上也明确提到,过去要求卫视黄金时段播出的古装剧总集数不得超过全年总集数的15%,但在去年已经调整为30%。未来将根据实际和观众需求,推出更精准灵活的古装剧播出措施。

通气会还提到“系列剧、情景剧和单元剧试行边审边播、边改边播,分集分单元反馈”的新机制。此项举措目前仅限于一部分类型,但它毕竟为边拍边播迈出了试行的第一步。

具体如下:

1.对电视台、平台,要求内容创新。

2.节目备案权限适当下放省局、省台。

3.改进电视剧集数和季播剧播出间隔时长等管理政策。电视剧集数超过40集上限的可单独审;季播剧,间隔1年播出的上限取消。(注意:过去40集的封顶要求是为了避免注水剧,接下来将根据剧目题材、内容和实际需要,不再简单限制。但在备案公示中,总集数一般还是不能超过40集。如果确实需要超过40集,总局将邀请相关人士进行审核,防止注水剧,严格把关。)

4.优化境外版权作品改编电视剧管理政策,择取境外优秀作品进行高质量本土化改编,并不局限于放开日、韩IP。

5.古装剧的播出调控不再限制时长和比例,而是按需精准灵活管理。

6.鼓励网台联动、一剧多星。

7.试点实行电视剧中插广告,每集不长于30s。

8.建立总局和省局同步审查机制。但并非所有剧集都可以同步审查,只有拟定在卫视黄金时段和重点视频网站首屏首页播出的重点剧目,尤其是复杂、工作量大的剧目,经省局、制作机构或播出平台提请,可采取同步审查的方式,以缩短审查周期。

9.试行建立“边审边播”机制。对于系列剧、季播剧、单元剧、情景喜剧等类型剧目,试行“边审边播、边改边播”审查调控机制,分集、分单元反馈审核意见,确保播出的时效性。

10.压减电视剧完成片审查时限;复杂题材、特殊题材可以面对面沟通,30天要给意见反馈。

11.优化涉案剧内容的审查。除了“以重大革命史、公安史以及各个历史时期公安部主要领导同志为原型创作的,反映公安部部署的各项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形成全国性影响的重特大敏感案事件的,以跨境犯罪和境外执法合作为主要内容”的3类剧目,需征求公安部意见,其他涉案题材剧目可只征求地方省级公安部门意见。

12.优化协审机制,提高协审效率。鼓励片方主动提前引入专家把关,专家意见审查时作为附录供审查老师参考非必要不协审,协审的话50天为上限。

13.加强超高清节目制作。

14.抓好纪录片精品创作。

15.大力支持精品优秀动画片。

16.支持引导头部微短剧创作;省级卫视也可以播微短剧,也鼓励微短剧剧场。

17.抓好优质内容的引进,支持优质海外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在卫视黄金档播出。

18.优化引进剧集指标分配,支持卫视频道等重点主体引进优秀电视节目,取消单一主体引进指标数量限制。

19.引进剧,鼓励平台和卫视联合采购联合播出。

20.调整电视引进审查权委托给部分省局,缩短审查周期。

21.强化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出台问题艺人分级分类处置的机制,健全电视剧节目版权保护机制等。

广电总局将组织指导协调各省(区、市)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台,制作机构、网络视听平台,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单位贯彻落实《若干举措》各项工作,实现更多精品、更广传播、更优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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